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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65最新地址关于加强对工业项目招商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投资合作局(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9-04 信息来源:投资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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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最新地址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甬新管发〔2010〕9号

关于印发《365最新地址关于加强对工业项目招商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局(办)、庵东镇人民政府:
  现将《365最新地址关于加强对工业项目招商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一日




365最新地址关于加强对工业项目招商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管理工作,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提高新区经济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对工业项目招商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洽谈及决策
  (一)365最新地址的工业项目统一由招商部门开展对外招商,按照《365最新地址工业投资项目招商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招商政策)要求进行商务洽谈并确定工业投资项目的商务条件。
  (二)对洽谈项目的商务条件在招商政策范围内的,由分管委领导召开招商项目专题会议审议决定。
  (三)对于在商务谈判过程中超出招商政策或招商政策没
有明确规定政策内容的项目以及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请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谈判,并事先报管委会领导同意,再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四)由招商部门根据招商项目专题会议及主任办公会议审定的投资项目商务条件,报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再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书。
  二、项目服务及监管
  (一)成立项目服务工作小组,由管委会分管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工商分局、环保局、投资合作局、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服务业招商局、科创中心组成。项目的日常服务工作由经济发展局牵头,并把落户项目通过项目联系人制度落实到相应领导。由招商部门负责及时向经济发展局移交项目投资协议书及项目具体情况,并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二)投资项目在自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办妥有关项目审批手续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六个月内全面开工建设,开工后一年内建成投产,对土地面积超过150亩的项目,建设期限最长为两年。对有些已签订投资协议书的项目,投资方要求提前开工建设的,新区管委会可通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的形式予以鼓励和支持。
  (三)实行进区项目保证金制度,保证金额度为5万元/亩。对按30万元/亩为招拍挂起始价的项目,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工的(以办结项目施工许可证并开始土建为准)返还2.5万元/亩,在约定时间内项目达产的返还2.5万元/亩,如在约定时间内未达到相应进度的,则罚没相应部分保证金;对享受过优惠土地招拍挂起始价的项目,在约定时间内达到享受优惠土地招拍挂起始价所承诺的条件时一次性返还5万/亩项目保证金,如在约定时间内未达到相应承诺的,则罚没全部项目保证金。
  对享受优惠土地招拍挂起始价的项目,如在约定时间内不能达产的或未达到享受优惠土地招拍挂起始价所承诺的其他条件的,则须补交项目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30万元/亩与项目用地实际成交价差价乘以实际供地亩数,否则不予综合验收,临时土地证不予延期;对享受财政专项奖励政策的投资项目,如项目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投产、达产的,则取消相应年度的优惠政策。
  三、本意见由投资合作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本意见自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试行至2010年12月31日。



主题词:工业项目 招商 意见 通知            
 365最新地址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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