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社会事业发展局(农业农村办公室、教育局、卫生局)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教育文体科、卫生科、民政科、农业农村科。
(一)综合科
负责对部门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办和反馈;负责处理部门日常政务;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等行政事务;负责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财务、后勤事务;负责规范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
(二)教育文体科
负责编制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教育、文体各类行政审批工作;统筹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劳技教育及团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文化市场行政监督和文化行业管理;负责体育市场、体育产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教育文体科与教育发展中心合署办公。
(三)卫生科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制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传染病、职业病等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预防保健等工作;负责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其他计生相关的工作;承办计划生育行政征收、处罚工作;承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
卫生科与卫生发展中心(疾控中心、120急救中心、妇幼保健站、爱卫办、献血办、计生指导站)合署办公。
(四)民政科
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军人优待抚恤和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士官的安置管理工作; 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医疗救助等社会救济工作,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进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承办门牌编制工作,负责路牌管理;承担老龄、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负责残疾人事业,慈善捐赠接受和救助工作;负责新城管理相关事务。
(五)农业农村科
指导和推动全区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扶持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加强和督促对农业水利及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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